四川省关于加强 住建领域防汛减灾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
来源:发布时间:2021-05-27浏览: 次
各市(州)住房城乡建设、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,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 精神,全面落实全省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要求,抓 紧抓实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各项措施落实,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 安全,现就做好防汛减灾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。 一、提高思想认识 今年是建党 100 周年,“十四五”规划开局之年,做好防汛减 灾安全生产工作具有极其特殊的重要意义。从水利、自然资源、 气象等部门对汛期地质灾害预测预警情况看,今年汛期降雨分布 不均,发生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风险较高,防汛减灾形势更加严峻, 安全生产防控任务更加繁重。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“人民至上, 生命至上”理念,按照省委、省政府防汛减灾工作部署,履行好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,强化组织领导,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 查整治,及时防范化解灾害风险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 全,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。 二、突出工作重点 各地各部门要突出重点时段、重点领域、重点区域,在前期 汛前集中排查和汛期城市(县城)排水防涝,以及房屋建筑安全 风险排查整治基础上,持续组织开展汛期安全检查、隐患排查和 “回头看”工作,并将此项工作作为“安全生产月”“创安 2021 年执 法”和房屋建筑安全风险排查整治等重要内容,认真进行安全风 险分析研判,提前制定完善风险防控措施,坚决防范各类自然灾 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。 建筑施工安全:要督促建设项目参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,确 保关键岗位人员履职到位。要持续以深基坑、高支模、起重机械、 脚手架等危大工程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重点,深入开展安全生 产专项整治,强化施工用电、防护设施、易燃易爆物品、消防安 全管控。加强工棚营地、临设围墙及建筑工程周边地质灾害风险 防范,发现有重大地灾风险的,采取隔离、避让、转移等措施, 并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。